Saturday, March 20, 2021

 

王菲蹲在地上,長長地吸進最後一口煙,然後捻熄煙蒂站起來——因此我看得特別清楚,王菲真瘦,瘦得像一隻遠遠望過去,半隱於霧霾裡一管娟秀的煙囪,我想起Bjork說過,她喜歡的自己是,「茁壯生長,以隱士的風格,留著一道鬚,攜著一隻直煙管」——這樣的Bjork ,跟王菲有著詭異的重疊和相近相似,也難怪王菲承認,她常常在Bjork的音樂裡,和久違的自己恍如隔世。
而王菲和Bjork的聲音,如果純粹說是空靈,也未免太過敷衍,她們其實是在音樂里製造一種時空感,稀薄了情感的質量和密度,讓我們在無法一語道破的人生當中安靜的明白下來,距離,始終是一種必須。尤其是生命的幅度越長,我們越是需要認清楚和這個世界相處的默契和模式,然後一個人坐下來,在王菲和Bjork有如溪水蜒流敘述的歌聲裡,把手伸出去,將三番幾次狠下心想墮又墮不掉的自己重新擁入懷裡。
——然後車子從機場慢慢開進北京。王菲坐在車子裡,北京的天空一如既往,被污染得面目全非,煙囪越高排煙越濃,就顯示北京越來越繁榮,但王菲的神色卻一寸一寸地,慢慢溫馴下來,而印象之中,似乎沒有什麼可以讓王菲如此毫無懸念地溫柔——尤其是我真忘了,上回咱倆碰面,陳芝麻爛穀子地亂嗑亂聊,好像也聊起了王菲是吧,我是不是告訴過你?王菲不喜歡香港,非常不喜歡。年輕的時候,她為了圓滿音樂夢想,為了給自己找一塊跳板,才不得不選擇了香港,可她一有機會就跟香港唱片公司的藝人保姆要求,「妳安排什麼樣的工作我都可以配合,可完成之後好不好讓我放個假,我想上回去幾天。」
那時候的王菲還叫王靖雯。王靖雯放不下北京的王菲,而北京的王菲壓根兒就離不開北京。好多好多年過去了,有人再問王菲,最喜歡和最想落地生根的城市是哪?王菲翻了一記優雅的白眼,然後頭也不抬地回答:北京。對王菲來說,北京就是她的天壇,是她祭奠愛情是她祝禱夢想的地方。如果她要選擇一座城市見證她人生裡最值得紀念的幾件事情的儀式感——包括愛情和婚姻,包括音樂和事業,那一定是北京。
香港不同,香港怎麼同?即便有陣子移居香港,王菲當時在香港的身份只是一件還沒有正式標價的產品,一台把所有公關丟給她的名牌試了又試的衣架子,以及一個很會唱歌但操作起來有點生硬的機器——所以那時候有沒有前途會不會紅受不受歡迎拿不拿得到白金唱片從來都不是王菲特別熱衷的事——「不開心頂多不唱了」,她說。而她惦念的,是那個在北京的王菲。因為在北京,她可以在後海的酒吧平淡無聊但心高氣傲地過日子;因為在北京,越是躁動的地下音樂越是讓她心安理得,何況——王菲In Beijing ,她留下許多到現在依稀還燈火闌珊著的情,而那時候的王菲,特別喜歡在晝伏夜出,晚上隨著樂隊到鄉鎮走穴,站到台上奮力搖滾,一穴趕完再趕一穴,唱得滿臉通紅,唱得通體舒暢——
我想起《北京樂與怒》裡的舒淇,一個又叛逆又善良的伴舞女郎,從初期對搖滾純粹好奇到漸漸的把自己和搖滾貼在一起,然後舒淇在戲裡嗤之以鼻地說了一句,「有人說,愛情背後沒有秘密,說這話的人,既不明白愛情,也不明白秘密」,於是這會割傷手指的句子,我一直記到如今——多奇怪啊,我喜歡的那些特別有個性的女人們很多都喜歡搖滾巨星。你看看凱摩絲你看看張曼玉和王菲。她們把和搖滾巨星談戀愛當作是穿上Comme de Garcons充滿實驗性和前鋒精神的繩結長裙,是件很時尚的事——
而這恰恰都是香港給不了王菲的。香港那時候除了時髦,除了剛巧佔了一個面向國際的有利位置,除了大量生產明星的工廠,對音樂的感應其實就只有極為膚淺的兩個字:商業。包裝商業。歌手商業。創作商業。連情懷也商業。誰夠商業誰就是白金巨星。所以香港人初初對王靖雯並不友善,一聽到公司簽下王靖雯,連負責跑宣傳的同事也拉下臉,「什麼?簽了個大陸妹?那以後送唱片上電台打榜的事你們另外找人做吧。」 王菲後來輾轉聽人說起,只把眉毛提了一提,一點受傷的感覺都沒有,因為她自己也知道,她討厭當明星,卻又希望惹人注意,這些都是事實,而漫天是非的香港娛樂圈,壓根兒就沒什麼事能讓王菲滿意,偏偏王菲又是那種聲名和盈利都可以放下,唯有脾氣和性情放不下的明星,於是她開始討厭那個留在香港既自卑又自欺的自己,她要的只是一條出路,一條音樂的出路,一條愛情的出路——
當然最重要的是, 那時候王菲已經和竇唯走在一起。竇唯對王菲曾經也有過春風十哩的溫柔,那溫柔像香氛的萃取和調製,分成好幾個基調和層次:倔強的,搖滾的,吶喊的,暴烈的,但那溫柔都是視死如歸的。而那時候竇唯擔任主唱的「黑豹樂隊」其實已經發了第一張專輯,也算得上氣勢如虹,甚至還被邀到香港開演唱會,可有一次樂隊出發到海南演出之前,竇唯突然剪掉了他那頭象徵搖滾的長髮,溫和地微笑著,用行動告訴大家,他要離開樂隊了,「我在音樂上有了新的想法,我想要一個人出去走一走」——其實真正的原因大家都清楚。竇唯愛上了王菲。而王菲曾經是「黑豹」鍵盤手巒樹的女朋友,如果他留下來,難免會影響樂隊內部的團結,在愛情和音樂之間,僅僅那麼一次,竇唯因為愛情,鬆開了對音樂的執著——而竇唯離隊之前也答應下來,往後他將不會再唱「黑豹」時期的歌,也不會把樂隊一些不打算公開的事兒往外說,甚至也同意在創作路數上會和「黑豹「背道而馳」——這一切不成文的君子契約,其實都是為了保護失去竇唯的「黑豹」可以不那麼辛苦地往前走。
而單飛對竇唯來說,未嘗不是件好事,他又自信又自負,從來不利用音樂去換取獎項和名利,也不屑用音樂去討好任何人,成為獨立音樂製作人或許會讓竇唯更舒服。王菲的御用製作人張亞東,到現在說起竇唯,臉上總還釋放一種近乎虔誠的敬仰,他說,「認識竇唯是生命中一份很珍貴的禮物」,而竇唯在張亞東心目中,就像仙人一樣,飄渺,但實實在在地存在著,而且不論高低跌宕起伏,竇唯從不願意打擾別人, 也極不願意被別人打擾,有一股離地而脫俗的仙氣,這樣的竇唯,被當時的北京搖滾界公認為最神聖的標誌,他的音樂修為,已經不是一種層次,而是一種境界了——
然而我不知怎麼的聯想起黎明有一次上內地的一個節目,提起心目中的女神,幾乎毫無懸念地就選了王菲,黎天王說,「王菲不是最美,但她內在的性格加起來,令她有一種混合性的美」,而我特別明白黎明想說的,王菲氣質上的養成,比如融化在個性里的沉潛和深邃,比如穿梭在歌聲里的乾淨和輕盈,其實都是從竇唯身上潛移默化而來的。竇唯和王菲身上,一直都有一股晃動的靈氣,很容易就在人群裡對他們多看了一眼的人抓住,他們越是對群眾滿不在乎,群眾卻越是對他們窮追不捨,連第一撥搖滾之父崔健也說,在中國如果真要談音樂,除了竇唯,其他免談——竇唯才是真正的音樂藝術家,竇唯的境界,已經進入無人之境。
因此寫王菲,你總得坐下來先聽我說一說竇唯——不說竇唯光寫王菲,我恐怕不是那麼樂意的。或者乾脆把話說白了吧。我其實喜歡竇唯多過喜歡王菲。從來都是。一直都是。我到現在還常常想起某次有個朋友給我說起竇唯而我的眼睛頓時亮了起來,說竇唯家教很好,父親是個玩民樂的,他從小就是個特有禮貌的孩子,可我沒有想到竇唯竟彬彬有禮成這個樣子,某次酒吧裡坐了一桌子玩音樂的人大家互相介紹,他居然一一站起來給每個人握手問名字,態度誠懇得像個剛剛被調職派到小鎮來的中學老師要大伙對他多多指教,頓時把那些左手夾煙右手灌酒的搞地下音樂的都給嚇得愣了一楞,訕訕地笑著,全都有些不好意思起來。並且他告訴我說竇唯有輕微的潔癖,上唱片公司談事情,看見桌面上有張廢紙他一定會順手疊好或乾脆丟進擲紙簍裡,然後一見煙灰缸稍微有點滿了,他一聲不響就馬上替你倒——
我記得那人還說,那時候竇唯常領著「黑豹樂隊」到不同的鄉鎮走穴,無論多小的演出,他都要求風塵僕僕地演出前先去看場地看設備,並且為了節省路費食宿費,常常白天出發晚上趕回來,可竇唯總是不吭一聲,為了確保演出時在台上不失誤,再幸苦他都還是願意的,而正式演出的那一天,竇唯永遠是最早到現場的那一位,然後隨手把一支掃把抓過來,將舞台來來回回掃乾淨,甚至再仔仔細細地拖上一遍他這才甘心。
還有我想說的是,我喜歡竇唯的不善言辭。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平時見多了舌燦蓮花的人,身邊的每一個人都企圖用話語權來說服另外一個人或掌控另外一個人,反而那些一個句子整理了老半天都吐不出來的,對我有一種說不上來的吸引力。而每次竇唯坐下來接受訪問,據說他所說的話,比王菲還要少很多很多。我記得有媒體提起,曾經一口氣準備了二十多道問題給竇唯,可全給他三言兩語就打發掉了,但竇唯真的很有禮貌,記者把問題問完了可時間還長著,竇唯就說,「要不我們先吃個蘋果吧,一面吃一面想,看看還有什麼你想問的」,然後就真的拎起刀子給記者削起蘋果。而那畫面該是多麼暖心啊。至於我一向比較願意親近口齒不那麼伶俐的受訪者,背後多少有種鋤強扶弱的心理,因為一個人越是天花亂墜地說得越多,很多時候其實就越是企圖把自己藏得越深,然後漸漸就主導整個訪問場面,巧妙地分散注意力,阻止自己被觀察被挖掘被審視,就只想讓人看見他希望被看見的——
也因此我想起第一次見王菲,那時是90年代初,她第一次到新加坡開迷你演唱會,頭髮剪得很短很短,並且把劉海故意剪得高高的,還染了挺誇張的一個顏色,我還記得因為群訪的地點被安排在室內體育館一間類似休息室的房裡邊,並且剛剛經過打掃,王菲可能對清新劑的味道敏感,穿著一件廣袖闊裾的衣服,一進來就把鬆鬆長長的袖子拉下來掩著鼻子說,「什麼味道啊」,用的當然是廣東話,因為那時候的王菲還是香港寶麗金時期的王靖雯,她整個人看上去怯怯的,但又有一點初初走紅的意氣風發,很明顯的,後來被她發揚光大的冷與傲在那時候都還沒有成型,可王菲那時候已經惜字如金,說話已經是一句起兩句止,訪問的內容有些什麼我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了,而我對王菲的第一個印象是——她臉型長得好,長中帶方,這臉型將來也特別不顯老,而且我喜歡她的一蹴而就的下頜,像刀鋒一樣凌厲而利落,這樣的臉型側著臉拍照,攝影師也不需要花什麼心機就會是非常鋒利的一幅風景啊。
而到現在我還一直在想,有些愛情,就算到最後不得不離散,可因為曾經彼此抵達,有如涅槃之花,艷極而凋,所以那形體上的分開,是不是只是換了一種相愛的形式?不知道為什麼,我到現在依然相信王菲對竇唯深情如織。我想起那時候王菲剛紅起來,在香港開演唱會,她排除萬難,跟唱片公司拉下臉,堅決讓竇唯在舞台上打10分鐘的鼓,一心要把竇唯的音樂才華介紹給香港認識,但香港當時是個只膜拜天王的時代,根本不在乎竇唯是內地多麼少見的一個人就懂得二十多種樂器的音樂才子,因此很多人都趁竇唯打鼓的時間溜出去抽根煙或輪流上廁所,但王菲一點也不介意,一點也不,她看著台上專注在音樂里神遊太虛的竇唯,滿臉漾開的都是盈盈笑意,於是我知道,竇唯不單單豐富了王菲的音樂素養,也豐富了王菲對愛情的認識,不一定每一段愛情都需要花好月圓才修成正果,有時候逾越常規,鑽進一條拮据的漸收漸窄的衚衕,也可以是一場和自己最值得憑吊的外遇。
至於後來的竇唯和王菲,我只想說的是,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簫默——那結局終究還是讓人惋惜的。記得嗎?王菲自己也唱過的,「可算命的說我們的婚姻並不那麼如意,說你到四十歲的時候會有外遇」,多少預示了她的運命和她的憂慮。而愛情畢竟是沒有辦法被解釋的,但凡解釋得了的,就只是可以提控可以撤訴的個案,而不是愛情了。我喜歡竇唯,是喜歡竇唯是個有文化的人,他平時盡量把修養和墨水都斂著,沒必要動不動就向無關緊要的人張露。我記得後來他鬧了好大一件事,因為不滿報社記者撰寫他與第二任妻子高原還有王菲第二任丈夫李亞鵬的花邊與事實不符,一時情緒失控,在報社樓下點火燃燒報社一名編輯的轎車,結果上了頭條,闖下大禍,而出事的前一個晚上,竇唯和朋友喝酒,他激動地對朋友說,「這事就像顧城寫的詩——」我把刀給你們,你們這些殺害我的人「,現在是這些寫報道的人,他們拿著刀,一把給我,一把給李亞鵬,要看我們兩個互相殺害啊。」於是我有點感動竇唯是個懂得體恤詩人的人,要不然不會在極度憤怒與張狂之下,仍然會想起顧城,以及顧城寫過的那些在命運面前我們其實誰都無力反擊只能束手待斃的詩句。
竇唯不是僧,但他心裡面的那座南山,很遠,很深。他後來創作的那些其實根本不是為商業市場而製作的音樂,聽多了,整個人會越走越遠,漸漸回不到這煩囂的都市,裡頭很多曲名和專輯名稱,比如《蕩空山》,《山河水》,《竹葉青》,名字都美得讓人心神一晃鼻子一酸,然後竇唯通過音樂闡釋時間、空氣、山水和人生,也表達他對人生的懸念、漫流和戲謔,音律簡樸而溫婉,連封面設計,都只是採用氤氳淡漠的水墨,盡量不去驚動世俗紅塵里的人,彷彿他的音節和心界,全心供養著的是一尊佛,他只是把他正在修的功課拎出來,和有善緣的人分享,他說,「 當歌詞不能再表達心裡想說的話,那就應該把它們都摒棄」——就好像寫小說的人,實在沒有必要把情節當作負擔,沒有故事的小說,誰說就不會是一部好小說呢?而王菲在她的實驗性專輯比如《浮躁》中用音節和吟唱代替歌詞,其實也是受了竇唯的創作理念影響,並且這些都和崔健曾經說過的,「語言到頭來都是障礙」不謀而合,他們仨都在音樂的某一條河口上不期而遇。
我還記得好些年前,竇唯推出一張偏靜偏文學性的民樂,名字取得特詩意的,就叫《早春的雨傘》,專輯的主角是來自紐約的吉他手畢龍,以及竇唯的老父親,一位曾經在民樂里風流倜儻的笛子手竇紹儒——而你實在應該聽一聽竇唯父親吹的笛子,那笛音像一陣風,安安靜靜地吹過水田,安安靜靜地吹進聽歌的人心裡,安安靜靜地掏走了一些什麼,然後又安安靜靜地離散而去——那水一般清新的靜,把你經歷過的滄桑都給淘洗乾淨,鑽進耳朵里,總會把人們的眼淚禁不住引出來。而竇唯在那專輯里只是專注地擊擊鼓,彈彈瑟,有一下沒一下地穿梭來去,閃一下又滅去,閃一下又滅去,而這張娟秀的專輯,相比起以前的竇唯,顯然安靜得多了,我合共也只特地找來聽了那麼一次,可因為我喜歡竇唯,所以這專輯明明聽起來平淡之極,只有意境沒有情緒,空有音樂的景觀而沒有音符的表情,猶如入秋的空氣,又淡,又薄,又涼,又讓人惆悵,對我來說終究還是好的,就像低回的天籟,隨一記閃電散開來,精緻而幼滑,如果你再用心一些,也許真的可以聽見音樂里有春草抽芽,有秋花凋零——
而這樣偏向宗教的心靈音樂,最艱辛的往往是歌詞,以致竇唯找來女兒竇靖童以及父親竇紹儒一起合作的《潸何吊》,裡頭竇靖童吟唱的部分,僅聽得見人聲,卻分不清詞意,所以竇唯唱片的曲目和名字,很多都直接從漢字組成的意象化符號得來,看上去就是把甲骨文挑幾個擺列在一起而已,猶如字謎,猶如神諭,十分神秘,卻又不失美麗,慢慢的也成就了一種風派。
同樣的,我不是太確定王菲背得動多少首唐詩宋詞?王菲認不認識辛棄疾?王菲會不會喜歡莒哈絲多過喜歡李清照?可王菲天生有很靈巧的詩性,妳聽聽她給自己寫的歌詞就知道了,三言兩語,就把大家猜不透摸不清的王菲給勾勒了出來,像一匹馬奔過平原,鑽進河對岸蘆葦瘋長的竹林,而在竹林最深之處,有風瀟瀟。
而王菲本來就不是一個太有企圖心和上進心的歌手,她沒有趙薇擴展版圖的國際視野,也沒有劉嘉玲壯大財富的事業野心,更沒有那英一統天下的進擊霸氣,她身邊的好朋友所專長的,她一點也不敢興趣,她只是碰巧喜歡唱歌,然後願意為她自己喜歡的事情多做一些什麼而已。更何況,許多人處心積慮去經營的,落在王菲手裡,彷彿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比如唱歌,比如演戲,比如穿衣的格調——有多少人還記得王菲其實是模特兒出身?但可惜王菲沒有千錘百鍊的衣著品味。她不是張曼玉,可以把衣櫃裡奄奄一息的衣服隨手搭配就讓它們臨死之前再復活一次。王菲只是骨架好,什麼樣的剪裁都撐得起,並且她壓根兒也沒興趣把時間花在經營衣著品味,她寧可坐在麻將台面前大聲呼喝著和劉嘉玲林青霞張國榮噼啪噼啪地打上個十六圈,在俗世的愛好當中讓自己活得更接地氣一些也更開心一點,她有一次跟張國榮說,「你說我歌唱得不好我認了,你若說我牌打得不好,我跟你拼了」。因此她一點也不擔心招人詬病,從北京飛到香港,這頭剛出席張國榮的葬禮,那頭就出現在中環逛名牌店買衣服,她從來都不會為了保護形象而勉強自己,張國榮比誰都懂得王菲這個人的脾性。並且王菲最厲害的地方是,她明明做的是嚴重刮損天后形象的事,比如被狗仔們拍到她捂著鼻子素顏鑽進北京胡同裡的公廁,結果卻逆轉為最成功塑造個人特性的公關動作,喜歡她的人還是對她不棄不離,因為她從來不矯飾她在人間煙火裡燒得噼啪作響的那一面。
王菲也不是李健。李健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靦腆羞澀、喜歡獨處、不喜歡熱鬧的吟唱詩人,李健對被自己喜歡上的人十分虔誠,有一次上《我是歌手》,他竟真的帶著Leonard Cohen 的詩集上台,然後風度翩翩地對著麥克風,每一句他唱出來的歌詞,就好像在吐露著他只對你一個人說的隱秘。但王菲不是。她在「春晚」唱了李健寫的《傳奇》, 就純粹只是她喜歡那首歌而已,背後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動機。唱歌對王菲來說,「不就只是一份職業嗎」,歌唱完了,把麥克風架回去,人就走下台去,音樂只是她生活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她不會把唱歌當作人生唯一的主題。更何況,漫不經心地處心積慮,駕輕就熟地做回自己,這樣的王菲才是我們認識的王菲。而每次聽王菲唱林夕寫給她的歌,即便是光天化日人潮洶湧,還是禁不住感覺到歲月荒荒,那些她在歌里對自己傾訴的,我們卻集體聽成了是給我們自己的。
我記得張亞東嘆了一口氣,說起王菲有一次某一首歌的某一個音唱破了,張亞東就攔下她,看看要不要補一補,王菲聽了,眼也不眨,隨口丟下一句話,「沒事兒,走吧,誰也聽不出來」。如果說這話的是其他女歌手,歌迷馬上臉色一沉,群而憤起,覺得被侮辱被輕忽,可因為是王菲,因為是王菲,於是我們都欣然接受下來——偶爾的不完美在王菲身上,才顯得她更完美。
連張亞東也說,很多時候王菲原本上來錄音室玩啊跳啊聊天啊探班啊什麼的,然後隨手拿起樂譜即興哼一哼練一練,結果說唱就唱,說錄就錄,常常就一氣呵成,感覺抓對了,甚至讓製作人都忘了是在錄音,以為在為演唱會收歌選曲,因為平素那些歌手們,錄音都是東截一段西截一段,錄得大家都奄奄一息都疲了,終究還是錄不著製作人要求的。在張亞東眼裡,王菲渾身都是捉摸不定的音樂性,有極其敏銳的感悟能力,對音樂下的判斷更是嚇壞人的精准,直覺比誰都鋒利,她對張亞東和對林夕都是一樣的,隨手丟給他們一大串的鑰匙,他們打開什麼樣的房間,她一走進去,就抓到房間裡要她表達的音樂情緒。
應該是郎朗說的吧,音樂是天賦,可天賦之外,也需要很大的努力,一定要努力到了一種地步,你才可以承認,其實天分才是最重要的——王菲的不費吹毫之力,其實也是一種功力,她唱的每一首歌和每一句歌詞,能滑進每個人的腦海裡比自己經歷的回憶還要根深蒂固還要盤旋不去,其實就是最好的說明。
而且對很多人來說,把自己駕輕就熟地演好,其實是最艱難的一件事,特別是在鏡頭前面。可王菲演戲從不注入太多的感情,她的隨心而至就是最好的演技。王家衛出了名是個特別有機心的導演,他會利用不同的手段,去安撫、去誘發、去鉗制和他合作的女明星,拿到他所要的,比如鞏俐的霸氣,比如林青霞的好勝,比如張曼玉的倔強,比如劉嘉玲的欠缺安全感,對於王家衛來說,都易如反掌地任他掌控,唯獨對於王菲,王家衛常常束手無策——王菲從來不賣王家衛的賬,王菲知道,「我只是王家衛手裡的一顆棋子」,所以她不會天真地以為整部《2046》是為了成就她自己。王菲不是李嘉欣,她在鏡頭前面沒有任何包袱。李嘉欣怕王家衛的《墮落天使》,單單是一場用叉子把麵條叉起來送進嘴巴裡的戲,她就來來回回拍了十幾廿次,每一次都緊張得整張美麗得毫無瑕疵的臉孔都在抽搐,搞得杜可風忍無可忍大喝一聲,李嘉欣這才怯怯地說,她擔心把麵條送進嘴裡的動作不夠美麗。
但王菲根本就不需要導演教戲,她自己會得輕車熟路地混進角色裡去,她從一開始就向王家衛表明,她沒有興趣演別人,她在每一部拍過的電影里都只是不同程度地演回她自己,所以王家衛才會舉起雙手,投降著說自己拿王菲一點辦法都沒有,甚至乾脆讓王菲在《2046》的角色就叫王靖雯,讓她心無旁騖地演回一個她最熟悉的自己,而戲里採用王靖雯這名字,你或許會好奇背後是不是藏有王菲找不回來的失去的記憶?其實沒有。真的沒有。王菲演誰導的戲都總是雲淡風輕,在角色裡進進出出,在劇情內走走停停,完全依靠她身上晃動的靈氣彌補她演技上的不足,我記得梁朝偉稱讚過《重慶森林》的王菲,「阿菲是特別聰明的演員,懂得避重就輕」,但梁朝偉說少了一句,王菲的輕——比重更有分量,比重更擲地有聲,也比很多女明星太過用力的演出都更秀麗。
說到底,我們其實都離王菲太遠,而王菲其實又對誰真正親近?我們熟悉的王菲,就只在她的歌聲和音樂裡,我們對王菲的印象,也就只是全盤音符化的記憶而已。我比較好奇的是,王菲經歷的每一段愛情,男人們的路數其實都不一樣,竇唯尖銳的才氣,李鵬平庸的市井,還有謝霆鋒帶點狡猾的玩世不恭——我在上海見過謝霆鋒也訪過謝霆鋒,謝霆鋒的聰明太露痕跡,並且對每個人的客氣裡有很明顯的輕蔑,而王菲是如何在不同的男人身上昇華她對愛情的執迷和不悔?
愛情就是過日子,我們在煙花人間裡過著自己的小日子,不招搖不喧嘩,其實就已經很好。別人家的愛情,就像掛在門邊的掛聯,我們也許會覺得別人家的掛聯,怎麼掛得好像有點不對稱好像有點不周正,其實那全是因為我們看別人的愛情都只是輕捷如飛的瞟上一眼而已,並沒有真正住進別人的愛情裡,我們又怎麼能夠斷定別人家的愛情是「隨機性大過目的性」?是「沒有經過火花的灰燼而不是沒有灰燼的火花」?
人煙緋緋,王菲所有愛情上的似是而「菲」,也許是她一早就把繁枝茂葉的風景都看透,任由沙沙作響的歲月暴露它自己的笨拙,而王菲依然不為所動,一臉怡然自得,回到和自己初戀的樸境,一切都好,一切其實都好,唯獨缺了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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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7, 2020

#一冬已足壓千紅

她把頭髮剪短,很短,短得髮腳剛巧抵在耳垂下方,恰好把臉上的線條一刀縱開,顯得益發的倔強剛烈。一聽說梅蘭芳的祖太太過世了, 她慌忙在髮際別上一朵白花,在街上神色憂戚地急步疾走,也顧不上全北平的人都朝她打量,可剛想拾級跨入梅府,看門的下人即時迎向前來,臉色有點為難,說梅夫人福芝芳交待,誰人都可以登門給祖老太太憑吊,單就除了孟小冬——
她聽了,先是頓了一頓,隨即輕輕昂起下巴,眼神篤定,神情倨傲,一句話也不說,等到梅蘭芳和和福芝芳聞訊趕了出來,她依然維持緘默,沒有呼天搶地,沒有歇斯底里,只直直地盯著梅蘭芳,而梅蘭芳急得原本從容俊秀的臉頓時皺成了一團,卻也只敢懦懦地低聲向福芝芳求情,並沒有即時衝上前去排開眾人將她攆進屋裡去,她整顆心就是在那一刻,慢慢地、慢慢地涼了下來,一直涼到腳趾頭—— 奇怪,一個女人是不是找對了人,通常都是要透過另外一個女人來證明——她再望一眼梅蘭芳,眼神沒有責備,只有一層一層的冰涼,然後轉過身,一言不發掉頭而去,孟小冬有孟小冬的骨氣,誰也別指望差遣她的人生。
這大概也是爲什麼,原本我想寫的是梅蘭芳,後來卻發現和孟小冬相較之下,梅蘭芳對感情恁個拖泥帶水,唯唯諾諾,三進三退,活脫脫就是另外一個蓬船借傘的許仙,遠遠不如孟小冬果敢狠絕,要不不愛,要愛就要愛得奮不顧身,愛情不是接過別人盤子裡的殘羹剩肴,孟小冬這一生唯一滑過的一跤,就是誤以為梅蘭芳可以托付終生。
而我認識的孟小冬,說巧也巧,說不巧也不巧,有一部分竟是通過章子怡——章子怡在戲裡穿起旗袍,腰很細,但那細是民國的細,婀娜中帶著剛烈,跟張曼玉在《花樣年華》穿的旗袍迥然不同,張曼玉的旗袍嫵媚柔曼, 多少帶點殖民地風味,說白了就是太過洋氣,太過華麗妖嬈。而章子怡演的孟小冬,在粉藍色的旗袍上罩了件白色針織小外套,完全一派家教好,修養好,知書又達禮的樣子,氣韻意外的素雅。我尤其記得戲裡有一幕,她站在梅蘭芳的房門前,那是她第一次與梅蘭芳同台演出,下了戲妝也等不及卸,就踱到梅蘭芳的房門前,把手舉起來再收回去、舉起來再收回去,來來回回,終於還是敲在梅蘭芳的房門上,而黎明演的梅蘭芳應聲而出,問,「孟小姐,是妳敲的門?」她嫣然一笑,一臉的色如春曉,跟早前台上那一個老生,怎麼看都是兩個人,怎麼看,眼前的孟小冬都是個清雅若梅,秀麗如玉的女人,然後她把一支花遞過去,對梅蘭芳說,「送給你」,分明是自己先把網撒了出去,再自己把自己困進網裡頭去。
我特別喜歡孟小冬,老覺得戲里戲外,台上台下,孟小冬是個走得很前的女人,在那個時候已儼然是個極前衛的 女獨份子。她喜歡梅蘭芳,衝風冒雪地喜歡,明知道梅蘭芳已有二房妻室,還是堅持在她十九歲的時候,沒有大事鋪張,沒有驚動梨園裡的任何一個人,堂堂「冬皇」第一女老生,矮下身子,不計名份,嫁給大她十三歲的梅蘭芳——我依稀讀過一篇文章,說梅蘭芳特別愛喝豆汁,當年他剛和孟小冬在一塊的時候,兩個人常一塊到北京一家叫「豆汁丁」的老店喝豆汁,每每他們兩個京劇大腕一出現,那一整個轟動啊,一個是京劇大王,一個是天下第一女老生,簡直就快把那家小店給擠破了。況且那時候的報章也愛花邊,特別是京劇名伶的花邊,單是孟小冬和比她年長十三歲的梅蘭芳在一起,整個北京城早就嚷嚷開了,偏偏孟小冬一點都不避忌——後來梅蘭芳蓄鬚明志,退到上海去,不肯給日本人唱戲,但還是經常惦記這一口,因此弟子荀慧生從北京到上海演出的時候,什麼都可以不帶,就一定要打上四斤豆汁,裝在大瓶子裡,一路上搖搖晃晃的,坐火車帶去給梅蘭芳解嘴讒,也紀念他和孟小冬剛剛開始走在一起的時光。
後來才看仔細了,梅蘭芳對孟小冬,三分是憐,三分是重,剩下的三分,竟也不全然都是愛,因為他更愛的,是他叱吒梨園的聲譽,他風靡海外的前程——而孟小冬脾氣太倔,性子太烈,既高傲又孤僻,怎麼都不及梅蘭芳二房福芝芳圓滑體貼識大體。因此到最後,距離與摩擦,終究擊垮了眷戀和依賴,意興漸漸闌珊的孟小冬其實好幾次提出與梅蘭芳分開,結果還是拗不過梅蘭芳的哀求與痴纏,惘惘地留了下來。而最後一根稻草,是孟小冬聽說梅蘭芳聽從了身邊「梅黨」的規勸,說是為了保住名節與聲望,就必須得做出決定,「捨」孟留「福」,而那聽回來的風聲,簡直就像一支劍朝她胸前穿心而過,孟小冬鐵下心離開之前,特地把梅蘭芳約到她住的院子里,院子里有兩株巍峨的香椿樹,恩愛的時候,梅蘭芳常陪孟小冬在香椿樹下讀書唱詞寫字,因此孟小冬站在香椿樹下,給梅蘭芳擱下最後兩句話,「今後我要麼不唱戲,要唱戲不會唱得比你差;今後我要麼不嫁人,要嫁人也不會嫁得比你差」,那凌人氣勢,完全彰顯出現代女性才有的自重自強和自信自負,禁不住連我也暗中要給孟小冬喝上好幾聲采。
而就好像張愛玲替白流蘇撐腰時說過的,離了婚的女人,可別以為她們的故事大抵也就要結束了,其實還早著呢——孟小冬的下一個男人,連蔣介石也要站起來和他碰杯的上海傳奇大亨杜月笙,其實才是她愛情的啓蒙,也其實才彌補了她和梅蘭芳的南柯一夢。杜月笙雖然不明說,但大家都看在眼裡,早在孟小冬還跟梅蘭芳在一起的時候,已經對孟小冬心生欽慕,他可以為了看孟小冬的一台戲,支開身邊的嘍囉,一個人從上海坐火車到北平,他只是習慣把真正心愛的人和事都埋得特別深。
杜月笙愛京劇,恰巧與梅蘭芳離異之後的孟小冬,與杜月笙同是梨園伶人的四姨太走得近,間接也就得到杜月笙不露聲色的關照,開始了撲朔迷離的交往,後來平津淪陷,杜月笙決定帶著姨太太們撤離到香港,臨走之前邀孟小冬和他一起撤退,孟小冬氣定神閒,也不是完全沒有心機的,只問了一句,「那我是以朋友的身份還是什麼的?」 杜月笙聽了,當下直起身來,原本孱弱的身子突然精神起來,即刻補了一場簡單的婚禮,也不鋪張,就一家子人吃頓飯,拍幾張照片,給孟小冬堂堂亮亮的一個名分,至於那幾張照片,據說到現在還存在上海博物館內。
而這一段婚姻,現在回頭看,竟多少有點《傾城之戀》的況味,都難得一場戰爭的爆發,都難得一座城市的淪陷,才成全了六十歲的杜月笙把孟小冬娶過門。當時杜月笙的身子已大不如前,長年穿著一件素色長衫,面白而瘦弱,很多時候都在病榻上,是孟小冬一直侍候在側,據杜月笙的兒子杜維善,知名古錢幣收藏家,後來提起孟小冬時,星移物換地說,杜月笙在婚禮上就要孩子們下跪,稱沒有生育的孟小冬「媽咪」,而孟小冬對待杜月笙,也不是全然沒有心計的,她會說笑話逗杜月笙笑,也頗會討杜月笙歡心,尤其是孟小冬的上海閒話說得「剛噶好」,常常用上海話跟杜月笙說體己話,杜月笙離世前一年,幾乎都是孟小冬在陪著這位黑道起家,卻作風儒雅的杜先生。
至於孟小冬,則是1977年在台灣下的世,離開得還挺利索的,好端端的忽然病了一場,結果沒好起來就走了——這多少應了她原本就男人一般不囉嗦不糾纏的性格,既然早晚都得走,還不如走得撇脫一些。她是個見過世面的女人,而生與死,不外都是世面,她比誰都知道怎麼見好就收,知道怎麼長話短說,完全沒有興趣和這個世界拖拖拉拉——更何況,我們的人生,長的永遠是遺憾,短的永遠是依伴。離世之前,孟小冬其實已經從香港過台灣住了十年,那十年里一直獨居,生活過得比普通人還普通,並不是一句洗盡鉛華就能形容的, 平時也就那麼幾個人偶爾到她家裡走動,陪她打打牌說說戲,她的眉眼就舒坦了,而且她晚年的日子也不寒愴,靠的是早年唱戲掙落的,還有就是杜月笙另外撥開給她留下的。
可我至今還是驚嘆,年輕時的孟小冬真漂亮,她的漂亮帶點英氣,臉型略方,眉目清朗,身形也高挑,很多時候出席社交場合,均做男裝,不施脂粉,一派俊色,就算放到今天,也還是一張特別有個性、特別耐看、特別有滋有味的超模臉——而這樣子的氣質,在那個時候多難得啊,杜月笙喜歡孟小冬,就是喜歡她那一付誰都得罪得起、誰都不肯賣賬的神氣。我看過好幾張孟小冬與杜月笙的照片,照片中的兩個人其實十分般配,有一張孟小冬在旗袍外搭了件長大衣,手裡抓著個手袋,嘴唇塗得艷紅艷紅的,和杜先生坐在屋外燦爛爛的陽光底下,抿嘴淺笑,現在看上去孟小冬的 打扮竟然一點都不過時,且時尚得很。
年輕時候的孟小冬,聽說偶爾也愛抽上兩口大煙,抽起大煙時雙眼迷離的孟小冬難得的嫵媚,一臉的欲拒還迎,常常把閱「美人」無數的杜月笙,也都給看愣了。可再怎麼抽,孟小冬的嗓子還是保養得好好的,唱起戲來,翻江倒海,策馬入林,絕不馬虎。晚年告別戲台之後的孟小冬,始終不肯開口再唱,連親近的朋友央她清唱兩句,她也是不肯的,據說她最後一次清唱,是唱給張大千聽的,張大千愛煞了孟小冬的唱腔,孟小冬破例給張大千清唱兩句,已經算是天大的面子了。後來和她熟悉的後輩問她,「冬皇啊,您還預不預備唱啊」, 她笑了笑,佯裝清了清嗓子,然後回過頭來問一句,「 琴呢?沒琴咋唱?」當時最後一個給孟小冬拉琴的是王瑞芝,他也下世了,曲藝塵散,注定了那裊裊地拉上去的琴音,已經遲遲地落不下來,往事一幕接一幕,幕幕都如煙,怎麼也挑不起孟小冬這絕世坤伶,頭戴黑素羅帽,身穿青玄箭衣,腰配墨綠寶劍,腳蹬薄底快靴,吊好嗓子開腔的興頭了。
You, Charles Chen, Waitong Liu and 2.5K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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